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0)。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路47号山科智慧园B座10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钱炳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截至2025年4月14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0,486,64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53,728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332,912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56,205,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83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5,936,3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120%。
4、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269,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0%。
5、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269,2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7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陈重华律师、张钰栋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56,198,4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3%;
反对 1,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
弃权 5,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262,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555%;
反对 1,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54%;
弃权 5,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91%。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周昌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审议《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56,199,1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6%;
反对 1,0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弃权 5,3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262,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40%;
反对 1,0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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