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300896 证券简称:爱美客 公告编号:2025-039 号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REGEN Biotech, Inc.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深国仲”)作出《决定书》((2025)深国仲涉外受 8781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为紧急仲裁员对达透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透医疗”“申请人”)申请临时措施请求作出的决定,系仲裁庭组庭前的一项程序性事项,不是本案的最终结果,本案的最终结果以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结果为准。
2025 年 8 月 14 日,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REGEN Biotech, Inc.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法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025 年 9 月 1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 REGEN Biotech, Inc.(以下简称“REGEN
公司”“被申请人”)收到《决定书》,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一)根据《决定书》,紧急仲裁员作出决定如下:
1、被申请人应在(2025)深国仲涉外受 8781号案仲裁裁决作出前不得自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销售“聚乳酸面部填充剂 AestheFill”(国械注进
20243130043 号)产品。
2、被申请人应在(2025)深国仲涉外受 8781 号案仲裁裁决作出前不得否认申请人是“聚乳酸面部填充剂 AestheFill”(国械注进 20243130043 号)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的独家经销商。
3、被申请人应在(2025)深国仲涉外受 8781 号案仲裁裁决作出前不得拒
绝并应继续向申请人按照《关于 AestheFill 独家销售代理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方式供应“聚乳酸面部填充剂 AestheFill”(国械注进 20243130043 号)产品。
4、驳回申请人请求的其他临时措施。
5、本案紧急仲裁员费用人民币 16,000 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8,000元,
由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8,000 元。申请人已预交紧急仲裁员费用,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8,000 元。
根据《仲裁规则》第二十六条第(七)款,双方当事人应遵守本决定。
(二)根据《决定书》,对达透公司的请求不予准许的事项如下:
1、被申请人立即撤销其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以俪臻(厦门)美学医疗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俪臻厦门”)为代理人的《独家授权书》;并且在本案仲裁裁决作出前,被申请人不得授权、宣称授权任何第三方在中国内地销售“聚乳酸面部填充剂 AestheFill”(国械注进 20243130043 号)产品;
2、在本案仲裁裁决作出前,被申请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除申请人之外的任何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俪臻厦门、俪臻(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聚乳酸面部填充剂 AestheFill”(国械注进 20243130043 号)产品以在中国内地销售。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决定书》系仲裁庭组庭前的一项程序性事项,该行为不会影响本案的最终结果。
2、根据《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在仲裁庭组成后,可以修改、中止或撤销该《决定书》涉及的临时措施。
3、该《决定书》为紧急仲裁员对达透公司申请临时措施请求作出的决定,不是本案的最终结果,本案的最终结果以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结果为准。
三、其他相关说明
针对本次仲裁事项,公司和 REGEN 公司高度重视,REGEN 公司已聘请专业律
师团队积极应诉。REGEN 公司将采取一切法律措施要求修改、中止或撤销该《决定书》涉及的临时措施,并积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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