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300892 证券简称:品渥食品 公告编号:2025-042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 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立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 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 订《公司章程》,并修订部分制度的相关条款。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表述统一进行修订,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主要内容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务承担责任。 的债务承担责任。
2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人员。
管理人员。
3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监、董事会秘书。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4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
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
同价额。 同价额。
5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集中存管。 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集中存管。
6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 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对购
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 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
资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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