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4
证券代码:300892 证券简称:品渥食品 公告编号:2025-003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上海熹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品渥食品”)于近期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上海熹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熹利”)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股东熹利持有公司股份 5,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0%(总股本按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996,252股后的 99,003,748 股计算,下同),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2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3%。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熹利持有公司股份 5,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30%);
2、关系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3 月 18 日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
5、减持数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525,000 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3%;
6、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且每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不涉及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8、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1、股东上海熹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已履行完毕):
“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真实、合法、有效,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的情形,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任何股东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履行承诺情况: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根据承诺相关内容,上海熹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5,250,000股股份的锁定期为2020年9月24日至2023年9月24日,上海熹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严格遵守承诺,该承诺于2023年9月24日履行完毕。公司上市日发行价为26.66
元/股,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未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不触及上海熹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的承诺;上市后6个月末(2021年3月24日)收盘价为49.39元/股,收盘价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不触及上海熹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的承诺。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正常履行中):
“本企业持有品渥食品股份超过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5%,本企业已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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