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核章)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核章作为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发挥本人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人履历如下:198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湖南科技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校聘副教授、电池材
料研究所所长;2022 年 11 月 2024 年 7 月,兼任深圳市恒创睿能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研究院副院长;2023 年 8 月至今,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公司召开
的会议,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 2024 年度述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同意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本年度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实际出席会议 2 次,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
会 4 次。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第四届和第五届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1)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审议议案 6 项。本人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系列议案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并按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及时提请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出席战略委员会 4 次,审议议案 5 项。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规划,结合本行业发展趋势和动向,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出席提名委员会 1 次,审议议案 2 项。本人对董事会换届选举进行提名并认真审议,对公司
聘用董事和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考核程序向董事会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2024 年度,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后,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在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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