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熊明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熊明良作为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发挥本人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
现就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人履历如下: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
学历,经济学博士后,会计学副教授,高级会计师。1997 年 7 月开始任职于铁道部第十八工程局第一工程处从事财务相关工作;1998 年 6 月任职于铁道部第十八工程局总部会计科副科长、科长;2004 年 8 月出任中铁十八局集团首都机场项目部财务总监;2006 年 2 月开始任职于中铁十八局集团总部副处长、审计监察处长、纪委主任;2021 年 6 月至今,任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 TCL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惠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2018 年 7 月入职惠州
学院,2020 年 5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惠州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审计学系主任;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惠州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 2024 年度述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同意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本年度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实际出席会议 2 次,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
会 4 次。
(四)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 7 次,审议议案 16 项。本人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以及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审议议案 6 项。本人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在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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