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5 07:55:07 股吧网页版
翔丰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5-12
债券代码:123225 债券简称:翔丰转债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4 日上午
09:15—2024 年 1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萧云路 635 弄 11 号 A7 栋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5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鹏伟先生因工作原因线上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叶文国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4 人,代表股份 16,019,15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5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3,633,61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5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1 人,代表股份 2,385,5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004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2 人,代表股份 2,385,63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1 人,代表股份 2,385,53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041%。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暨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44,6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64%;
反对 18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61%;弃权86,1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1,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936%;反对 18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8973%;弃权 86,1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91%。
2、审议并通过《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23,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90%;
反对 15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38%;弃权38,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0,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009%;反对 15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6062%;弃权 38,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29%。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