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1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 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科农路589号爱克股份产业园1栋1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谢明武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1
人,代表股份92,406,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598%。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91,383,8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95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股份1,022,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4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6人,代表股份1,142,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4人,代表股份1,022,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45%。
8.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245,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9%;反对141,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533%;弃权19,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245%;反对141,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939%;弃权19,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16%。
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冯成亮、王奕。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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