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公
司以 2025 年 11 月 12 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以 14.6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11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