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
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完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4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及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专项报告、鉴证报告。
同时,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内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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