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白劭翔)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白劭翔作为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层讨论、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的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白劭翔,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和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曾任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现任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省游艇产业发展协会副监事长。2023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202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9 次,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9 9 0 0 否
2、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同意票(审议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回
避表决除外),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2 2 0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积极参与各项会 议,严格审核公司提交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动态,为公司 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以及股权激励等事项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 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以及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在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了上述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1 2024 年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
4 月 15 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案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2024 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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