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明细如下表:
序号 公司名称 与母公司关系 股权比例
1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身 /
序号 公司名称 与母公司关系 股权比例
2 龙利得包装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3 奉其奉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4 龙利奉文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5 龙利得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6 龙祥志成纸品(上海)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51%
7 隆利汇得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51%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存货管理、生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费用管理、研究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投融资管理、信息披露、信息系统等层面的内部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融资管理以及信息系统管理等。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在本年度的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下:
(1)组织结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为基础的法人治理架构及规范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体系。各机构权责明确、相互独立、相互制衡、运作规范。
① 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如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重大投资计划、利润分配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事项决策。公司还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