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5-044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9 日(星期四)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9 日
上午 9:15 至 2025 年 10 月 9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公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文庆先生
6、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0,070,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9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9,76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1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08,7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04,0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9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2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08,7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7%。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067,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 3,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0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9%;反对 3,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8%;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 80,067,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 3,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0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9%;反对 3,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8%;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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