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5-025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05 月 12 日(星期一)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0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05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05 月 12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公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文庆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1,160,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4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0,8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6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10,6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 6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00,6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9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2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10,6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42%。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1,144,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7%;反对 15,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4,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23%;反对 15,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6%;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2%。
2、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1,143,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2%;反对 15,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3,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56%;反对 15,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6%;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8%。
3、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1,142,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6%;反对 15,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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