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7 21:32:15 股吧网页版
盛德鑫泰: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来鹏)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陈来鹏)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受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来鹏,男,出生于 1965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
海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常州市电梯厂有限公司财务、江苏武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州正则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常州正则人和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17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2024 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是否连续两次未参
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加会议

陈来鹏 1 1 0 0 否

2、股东大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陈来鹏 2

3、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的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未有需要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
现场检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面对的风险。在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财务、人事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的基础上,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结合自身经验和专业背景适时提出意见。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加由召集人
组织的提名委员会会议,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提请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公司、股东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通过核查和了解,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均能够积极履
行已经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事项。

(二)信息披露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通过监督和核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及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