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张文艺)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受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文艺,男,出生于 1968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香港科技大学博士后访问学者, 江苏省“333”人才工程入选者,江苏省环保厅“环评项目”技术审查专家、江苏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家、江苏省司法厅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专家。现任常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24 年 1 月至 2027年 1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参
董事会次数 加会议
张文艺 9 9 0 0 否
2、股东大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张文艺 3
3、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的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了《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4 年度,除了对公司进行定期检查外,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面对的风险。在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财务、人事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的基础上,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结合自身经验和专业背景适时提出意见。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积极组织提名委员会会议,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对提请董事会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建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关注公司所处行业动向,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产品的市场开拓、技术研发等事项提出专业意见,提醒公司把握好风险。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依据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薪酬政策、考核评价依据以及薪酬发放等进行了审查,并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并提出建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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