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要求,对迦南智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47 号文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9.73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439.8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460.6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7,979.1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70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4 年使用募集资金 255.00 万元,本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为 3.52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
额)余额为 131.07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350 万台智能电能表及信息采集终端建设项
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满足
结项条件,公司已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分别于 2024 年 8 月及 2024 年 9
月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年产 350 万台智能电能表及信息采集终端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 22,751.71 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的 729.88 万元,资金来源于银行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 3,240.42 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的 142.41 万元,资金来源于银行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 2,000.00 万元,与承诺投资金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分别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长河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浙商银行股份有 3320020310120100222936 募集资金专户 1,310,670.22 活期存款
限公司宁波慈溪
支行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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