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880 证券简称:迦南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1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31.2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月之内有效。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7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9.73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324,398,2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4,606,261.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9,791,938.81 元,其中超募资金 8,593,538.81 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 8 月 27 日出具“中汇会验[2020]5703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
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并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5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并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5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5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超募资金已使用 7,650,000.00 元,剩余超募资金余额
为 1,312,261.23 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31.23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5.27%。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承诺
1、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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