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7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9.7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24,398,2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9,791,938.81元,其中超募资金 8,593,538.81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 2020
年 8 月 27 日出具“中汇会验[2020]5703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公司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5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5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超募资金已使用 7,650,000.00 元,剩余超募资金余
额为 1,312,261.23 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31.23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5.27%。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关于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承诺:
1、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31.23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31.23 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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