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6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18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26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8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31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1
第十章 修改章程...... 34
第十一章 附则...... 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原宁波大叶园林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81784320546U。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注册完成,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Ningbo Daye Garden Machiner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 58 号,邮政编码 3154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2,398,833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
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
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
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为社会提供最优质的
产品和服务。积极参与全球市场竞争,努力建成具有规模经济、水平先进、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化企业。坚
持科技创新,采用科学高效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最大经济利益。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园林机械及配件、农业机具、园林机具、电动工具、清洁设
备、电器配件、电机、电子元器件、汽油机及模具的制造、加工、测试。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
出口,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釆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
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