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以
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5年11月24日在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2号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志学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系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后,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或作出相应修订,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正式行使监事会职权前,公司监事会将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中天恒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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