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武滨)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武滨,1960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高级咨询师、执业药师。
2012 年 4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2018 年 7 月至今先
后担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医药物资协会高级顾问。曾任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现代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维康药业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本年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
职期间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 出席次 现场出席参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数 加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6 6 2 4 0 0 否 2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出席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出席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出席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现
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监事及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审核,确认上述人员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科学、合理地作出决策,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丧失相关任职资格的情形。
2024 年度,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
席了会议。本人就公司 2024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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