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度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2023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07 家
(含 A、B 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
计情况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
涉及主要行业 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
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
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4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 月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经审计,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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