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
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到期后续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办理融资业务时,可以以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前述授信额度以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最终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无需再逐笔形成决议;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不同授信银行之间调剂使用;该授信期限自公司 2024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办理授信、贷款等业务的相关手续,签署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截至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或损害公司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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