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江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江峰,197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浙江天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浙江佳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浙江汇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现担任浙江汇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理、浙江五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本年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
职期间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 出席次 现场出席参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数 加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6 6 2 4 0 0 否 2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主任委员,2024 年出席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出席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4 年度,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
席了会议。本人就公司 2024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交易预计的议案》
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 2024 年 4 月 21 日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
议 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同意
专项说明》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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