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尽责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叶慧慧: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就职于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安徽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人才库成员,担任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第六届教育与培训专门委员会委员、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项目投融资和项目建设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2024 年 1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 2024 年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在 2024 年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在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2024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召开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财务总监的聘任发表
同意的意见。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积极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2024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
员,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3)2024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024 年任职期间,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实施监督,并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最新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持续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可行的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关于 2024 年度报告事项相关财务问题、审计方法、审计时间节点、审计工作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对外部审计提出了意见、建议,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了解掌握公司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信息,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自觉学习与参加培训相结合,掌握了解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本人重点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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