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
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并在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 2024 年度具体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
2024 年 4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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