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 的金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2、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公司。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18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 要内容如下:
1、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00 万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
3、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通知的相关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积极与银行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积极推进公司股票回购方案的实施。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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