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9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
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如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当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公司将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本次股份回购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的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11,111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259%,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55,556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63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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