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5-016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45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30 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3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
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4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揭东曲溪街道龙山路南侧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10.00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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