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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01:50:20 股吧网页版
捷强装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锦成)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锦成)

二零二五年四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注重与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监事、经理层的密切沟通,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必要时发表独立意见,及时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何锦成,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数理统计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一级建造师。现任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会计师、合伙人。2024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或其控制下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40项议案,本人应出席3次,实际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3次,对提案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客观地分析、研究,通过与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和交流,本着审慎、客观的态度,对出席董事会审议的所有提案
投了赞成票。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会议2次,本人认为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2024年度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参加了2024年度应出席的上述委员会会议,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切实履行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所参加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同意向董事会提案。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及事项如下:

(1)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应出席并实际出席2次,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议案;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公司内审部门的监督,审议通过内审计划并定期听取汇报、检查内审工作执行情况。董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自我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实,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2024年8月16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在2024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同时,我们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组成员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组成员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4年度,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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