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审计监督,规避经营风险,提高运营效率,增加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及《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企业的运营。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公司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求真务实”的方针,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强化内控、立足服务”的原则,在公司范围内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审计。
第四条 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内部审计的下列风险:
1.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组织架构不科学、不合理,或职责分工不清,可能导致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
2.内部审计未经适当授权,可能因得不到有效支持而导致内部审计失败。
3.内部审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内部审计方法滞后,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可能会造成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低下。
4.内部审计人员不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性,可能导致道德风险。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五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门,负责开展整个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内审部
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内审部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
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审部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公司应确保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和报告审计结果时不受干
扰。
第六条 公司下属各单位(指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不设审计机构,不配备审计人员,由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审计。
第七条 公司的审计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
第八条 公司内审部门对属于内部审计范围的被审计单位,可根据需要分
别采取直接审计、委托审计的方式。
1. 直接审计:即由公司内审部门为主,组成审计小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2. 委托审计:即由公司内审部门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
机构进行审计。
第三章 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 公司内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
规、 政策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独立地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第十条 公司内审部门的职责:
1.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制订公司内部审计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独立进行公司内部的各项审计业务,并及时报告审计结果。如发现公司存
在重大异常情况,可能或已经遭受重大损失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4.负责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
5. 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6. 负责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7.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各项资金、各类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情况进行审计。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8.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主要经营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负责组织对公司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的中期及竣工审计。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各项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或配合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
9.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
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10.其他有关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内审部门的主要权限是: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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