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公告、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第七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按照规定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公布。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第八条 公司应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官网和新媒体平台的内容,将公司新闻、公司简介、经营产品或服务情况、公告信息、互动问答、新媒体平台及其访问地址、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官网。
第九条 公司应将官网和新媒体平台的历史信息与当前信息以显著标识加以区分,对错误信息应及时更正,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当网址发生变更后,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公告。
第十条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友好接听接收。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号码、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公告。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为投资者发言、提问以及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股东会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第十二条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实施融资计划或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时候举行投资者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
第十三条 公司举行投资者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为使所有投资者均有机会参与,可以采取网上直播的方式。采取网上直播方式的,公司应当提前发布公告,说明投资者关系活动的时间、方式、地点、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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