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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1:55:11 股吧网页版
海晨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左新宇)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左新宇:中国国籍,1977 年生,北京交通大学物流工程硕士研究生。2000年至2006 年担任国家国内贸易局商业发展中心主任科员;2006 年至今任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执行副会长;兼任西上海(605151)独立董事、
三羊马(001317)独立董事、北京中物联会展有限公司董事。自 2022 年 5 月 12
日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次数 5 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2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5 5 0 0 2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监高薪酬政策与方案、
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等相关内容进行研究讨论,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建议公司以回购的股份按计划推出股权激励方案,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审计委员会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和公司各项制度的规定,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

(3)提名委员会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日常工作中对公司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审查,并针对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和战略发展需求,秉承忠实勤勉原则,客观公正地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发表专业意见。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并同意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关注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核过程中的重点领域,与公司内部
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及时就内外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进行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内外部审计的独立性。

4、现场办公及调查情况

2024 年本人参加了公司现场组织的持续督导机构对独立董事的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通过审阅相关材料、参加电话视频会议、到实地调研考察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本人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5、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权益。
6、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
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7、其他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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