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4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5 年 3 月 18 日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共有 1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经核查,上述 1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之前,系其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进行的股票交易;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知悉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公司自查,在《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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