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300871 证券简称:回盛生物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六年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盛生物”或“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及出资规模、股票来源及股票规模、实施方案等均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若员工认购金额较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五、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总人数不超过14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8.1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308.10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得向参与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与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回盛生物A股普通股股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20.54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0,233.2557万股的0.10%。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
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八、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以15.00元/股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十、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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