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23241 债券简称:欧通转债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股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 1,655,300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
配)后的 104,907,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93 元人民
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104,907,165 股×0.593000 元/股=62,209,948.84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5837885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
股本=62,209,948.84 元÷106,562,465 股=0.5837885 元/股)。每 10 股现金红
利为 0.5837885 元×10=5.837885 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5837885 元。
4、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欧通转债,债券代码:
123241)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前,公司可转债已
经申请暂停转股,详见公司 2025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欧通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已获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
案》,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 1,655,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93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欧通转债,债券代码:
123241)尚在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发生了变化。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106,562,465 股(含已回购的股份 1,655,300
股)且公司可转债已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起暂停转股。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内的 1,655,300 股后的 104,907,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5.93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 5.337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18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93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7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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