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5]19185-2 号
目录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5]19185-2 号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欧陆通”)《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深圳欧陆通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深圳欧陆通《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深圳欧陆通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圳欧陆通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深圳欧陆通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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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欧陆通”)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0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5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6.81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1,293,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2,203,175.6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9,089,824.37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4586 号”《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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