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止
审核报告
德师报(核)字(25)第 E01007 号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医学”)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一、董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康泰医学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康泰医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真实反映了康泰医学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四、本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康泰医学本次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群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韦梦兰
2025 年 4月 25日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医学”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 2024 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20]1563 号文核准,康泰医学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 10.16 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00,000 股,股款计人民币 416,56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推介费及上网发行费共
计人民币 25,471,698.11 元(不含增值税)后,康泰医学实际收到上述 A 股募股资金人民币
391,088,301.89 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007,615.0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 00429 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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