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4 19:39:12 股吧网页版
杰美特: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5-082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议,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 2025 年年度审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 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9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45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426.3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9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9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9 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娇娜

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
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桂林旅游、卫光生物、信立泰、瑞华泰、共同药业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秀娥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汤艳群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汤艳群简介:从 2010 年 3 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