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20:17:11 股吧网页版
杰美特: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荣--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在任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报告期内任职期间忠实勤勉、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已于 2024 年 2 月正式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钱荣女士:女,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深圳大学法律系硕士,曾任徽商壹号(深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徽商贰号(深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徽商叁号(深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对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进行了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故对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弃权、回避的情形。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
独立董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东大会
事姓名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钱荣 2 0 2 0 0 否 1

(二)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其中,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任职期间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详细如下:

1、在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本人实际出席 1 次,
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1 2024-1-23 一、《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作为公司 2024 年时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任期内对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2、在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3、在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在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时听取公司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