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杰美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杰美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743 号)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1.26 元,募集资金总额 1,320,32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及验资和评估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30,616,905.6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9,703,094.3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5-00017 号”的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18,970.31
加:2020 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126.31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置换金额,详见注 1) 17,241.49
加:2021 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892.52
加:2022 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04.37
加:2023 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396.51
加:2024 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6,103.65
减:现金管理转出金额 92,500.0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952.18
注 1:经公司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置换金额为 2,278.04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1”)。同时,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华支行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6,237.03 万元增资东莞市杰之洋塑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之洋”)用于实施“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增资深圳市中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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