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何熙琼作为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尽职尽责,谨慎认真,依法履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 2024 年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1988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财经大学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副处长,“一带一路”小币种货币交易模拟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四川省人社厅项目评审专家,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投资决策审查专家,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智库(新华文轩出版研究院)专家,西藏明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行业投资顾问。
本人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所述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按时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出席股东
会次数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数 大会次数
次数
11 1 10 0 0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对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并按时参加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进行了核查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并按时参加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聘任总经理进行了核查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有出席,主要就年
度审计工作安排、内部控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讨论、核查并发表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各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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