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西臣作为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1980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西
华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四川省法学会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四川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四川省法学会保险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十一届四川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立法协商专家组成员。
本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按时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出席股东
会次数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数 大会次数
次数
11 3 8 0 0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进行了核查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情况,对报告期内内部审计部工作计划与工作报告、年度报告报审计划安排、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对报告期内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进行了核查和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对公司内部控制、提供担保、
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并发表意见。同时,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就年审工作的安排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审计工作的具体安排。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的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积极了解内部审计部各季度的工作重点;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状况等事项进行讨论和交流,充分沟通并了解了公司年审工作安排等相关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股东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情况,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报告期内,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事项,本人都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和与会董事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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