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5-048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10:00
2、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林光耀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8,236,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4,951,140 股的 57.97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7,810,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4,951,140 股的57.65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26,2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4,951,140 股的 0.315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37,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4,951,140 股的 0.32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 11,6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4,951,140 股的 0.0086%;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26,2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4,951,140 股的 0.3158%。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8,078,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5%;反对157,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9%;弃权 1,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9,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8189%;反对 157,1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5.8979%;弃权 1,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832%。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议案 2.01 审议通过了《发行证券的种类》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8,055,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7%;反对157,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9%;弃权 23,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6,9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8.6756%;反对 157,1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5.8979%;弃权 23,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4265%。
议案 2.02、审议通过了《发行规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8,055,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2%;反对157,179 股,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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