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民生证券”)作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卡倍亿”““公司”或“行人””)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卡倍亿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告了 2024 年年度报告,根据《证券行人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圳证证券易所创业业股股上上市则》》《圳证证券易所创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圳证证券易所创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业业股上市公司则范运作》等相关则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行人”名称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卡倍亿
证券代码 300863
股本总数 134,951,140 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
法定代表” 林光耀
实际控制” 林光耀“林光成“林强
联系” 秦慈
联系电话 0574-65106655
本次证券行人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1 月 18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圳证证券易所创
二、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按照有关法律法则及中国证监会“圳证证券易所创的有关则定,对卡倍亿进人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易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圳证证券易所创的审核,组织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圳证证券易所创的问询意见进人答复,并与审核”员进人专业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圳证证券易所创的要求提易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在持续督导阶段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公司完善法”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人,提升则范运作水平;
2“督导行人”及时履人信息披露义务,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人事前或事后审阅;
3“督导行人”有效执人并完善保证关联易所公允性和合则性相关制度;
4“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并行表独立意见,与公司及时沟通并要求公司依法履人信息披露义务;
5“持续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遵守各项法律法则,切实履人各项承诺;
6“定期对公司进人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定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及中层管理”员培训;
7“持续关注行人”为他方提供担保“对外投资等事项;
8“持续关注行人”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三“履人保荐职责期间行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行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 人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项目及已支付行人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行 已支付行人费用的自 表了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创(特殊普通合伙)对行人”使
筹资金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行人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事项进人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006 号)。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进人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自 2023 年 1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2 日期间,公司股上已满足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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