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倍亿”“公司”)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卡倍亿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90 号《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 27,9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279,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377,783.01 元(不含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1,622,216.9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F1112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809 号《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本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 52,9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529,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914,782.44 元(不含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1,085,217.5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
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03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项目 金额(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3,112,869.66
减:2024 年募投项目支出 16,808,073.57
减: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0.00
加:2024 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249,558.10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6,554,354.19
其中:上海卡倍亿上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其中:本溪卡倍亿上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554,354.19
2、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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