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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0 15:56:10 股吧网页版
卡倍亿: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月圆)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作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卡倍亿”)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月圆,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级律师,本科学历。2005年8月至2007年6月,就职于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宁海县云峰法律服务所,任法律工作者;2011年2月至今,历任专职律师、合伙人律师、副主任律师;2022年5月至今任卡倍亿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6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4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数 列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郑月圆 16 16 0 0 4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
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
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
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对公司
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做
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切实履行审计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主任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对公司
董事、监事、高管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提
名委员会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司共召开7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上市方案、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费用、下修可转债转股价、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可转债赎回等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明确的表决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4、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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