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3、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4、2024年末人员信息:
合伙人数量:296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人
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人
5、收入情况:立信2024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5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4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会计师沟通协商相关审计事项,包括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
围、审计重点、重要时间节点等,了解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关于公司初步预审情
况、年度审计计划等的汇报,对公司年度审计计划提出建议。
(三)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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