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客观、公正、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林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
生学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13 年 6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中国有色桂林矿
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特种矿物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支部书
记; 2021 年 6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国
家特种矿物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特聘专家;2021 年 4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湖
南富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2025 年 2 月至今任桂林星钻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2024 年 3 月至今,任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大会和 8 次董事会,本人均
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谨慎、独立地行使了表决权,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就《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认真审查,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 2 次,本人亲自出席 2 次。
就补选非独立董事、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3、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 2 次,本人亲自出席 2 次。
就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注销子公司事项进行审查。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亲自出席 4
次,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议案,独立客观的做出了决策。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进行积极沟通,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同时,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充分交流。本人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考察等方式积极履职。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现场调研、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
(七)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交流。
(八)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 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经营情况的汇报,发挥了独立董事在财务报告工作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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